上海注销企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五大事项!
2024-08-10 1:33:19
凡是了解公司注册和公司注销的客户,都知道,公司注销简直是太难了,也常常有人抱怨,注销公司耗时、耗力,太麻烦,一不小心还会补缴很多税款和滞纳金。不夸张的说,如果没有办理经验的你,去注销公司的话,很有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亦或者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即时间和钱都花出去了,公司还没注销好。公司注销流程多、周期长,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今天韧启小编就和大家分享五个在公司注销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事情!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申请清税注销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这其中包括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所得也要申报),清算土地增值税,结清出口退(免)税款等。

3、注销应先税务后工商,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需要再吊销之日起15天以内,申报办理清税注销。

4、已在税务机关进行了社保登记的,还需要办理注销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

5、企业注销后账簿等涉税资料一定要按规定保存,不得擅自销毁,之前就有会计因为这个被判刑!

案例:毁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某系原山西某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所长,是该事务所的实际经营者,被告人李某某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5年11月份,被告人王某准备注销山西某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税务部门审查,符合注销登记的条件,决定准予核准。2016年2月19日公司因停止经营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期间,被告人王某指使被告人李某某等,销毁了该公司2011年 到2015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被告人王某销毁了该公司2005年至2010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及2010年以后的电子记账。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所长实际经营者)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二、被告人李某某(法人代表)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公司税务注销的时候会检查公司近三年的账务,所以账本是一定需要保留的,如果在注销的时候没有账本也应当补齐,不然不允许办理注销手续。就算是公司已经注销成功了,公司账本也会保留十年之久,所以觉得公司注销万事大吉的创业者也要注意,公司注销时候税务问题一定要处理清楚。

税务注销是公司整个注销过程中最繁琐的一步,很多时候大家都会卡到这里不知道该如何继续办理,我们诚优也曾经遇见过这样的客户,自己办理了登报、工商注销后,到了税务注销自己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特别是税务方面还出现了异常,最后还是选择找我们来帮忙解决。

办理税务不注销不仅需要经营丰富的代办人员同时需要会计配合,出现税务方面的问题可以及时解决,保证整个出现流程的完整性和正确性。以上就是上海韧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内容,如果您有疑问或者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可以与我司取得联系,上海韧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为创业者提供商标注册、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等服务项目,我们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团队,将为您提供贴心的一站式服务,让您放心且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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