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不同于弃用手机号码,手机号码欠费状态下,随手一丢,可以不用多管。与企业注销不同,终止经营的注销流程成为许多老板最头疼的事情。因为在登出期间提交的资料一不留神就会出问题。小问题,就是多跑几次腿,大问题,跑不动你不知道为什麽,要交一大笔罚金。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在提交资料之前先梳理一下自己的财务状况,避免陷入陷阱:
筹备材料
因经营不善,XX公司打算让财务交涉注销公司。财务部就打电话询问当地税务局需要带什么资料去注销流程,问完了,就准备走过去,税务专员看了资料,就让公司财务先回公司,准备的资料不全。不出几天,税务人员就到公司仓库检查了一遍。开仓库发现空了,便问负责人和财务,账上有一千万的存货,仓库怎么什么都没有?经过几次查询,终于找到了真钞。
最后处理结果是:一千万作进项税转出,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当然还有附加税,再加上滞纳金和罚款,我想当时老板心里真的是“我太难了…
递交材料
我了解,注销公司除了保证帐目与实际业务能够对上外,还需要找一家专业代理公司来帮助你,因为他们会提醒你某些帐目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提交的信息。清算时,除提供公司近三年的会计报表外,还需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印花税等相关资料。若您的帐目不连续或压根没记清楚,那抱歉,先回去补帐。第二,还需要提供清算报告,这要根据公司的帐目和财务状况复杂程度来收费,一般每年都要交2000元。
库存管理。
一般而言,一般纳税人停止经营,注销税务登记,如果仍有库存,可将库存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作为出资回收或利润分配。那么我们就知道,把自己生产的、委托加工的或购买的产品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作为销售行为,并按市场价征税。
假定以上存货的市场价是1230万元(不含税),则需要补交1230*13%=159.9万元。除缴纳增值税外,还要缴纳一笔企业所得税,这笔存货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市场价为1230万,那么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230-1000)*25%=57.5万。
如上述情形:帐面存货大于实际存货,说明销售商品有少报收入的嫌疑,轻则会被处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重则会被列为偷税。若企业经营的产品库存已变质,霉变,确无销售意义,则属于经营管理不善,也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即进项税转出1230*13%=159.9万。
征税。
另一个问题是税收问题,经营者从公司账户上支付一笔款项作为个人借款,在终止经营时未归还,那么就需要根据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末未归还,也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所借款项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收入”计征20%个人所得税。因此,请仔细查看“其他应收款-”科目下的明细。
最终再次提醒大家,印花税是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税种,注销时,需要核实公司这几年的主要合同,实收资本、营业账簿、租赁合同、购销合同等都是税务局的稽查重点。
因此注销之前先把自己的账户查一查,找一个靠谱的代理公司,轻松解决这些头痛!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手机号不想用了,最好也去营业厅办理注销手续,未来是征信时代,如果由于手机号引起的征信问题,恐怕其他行业的业务办理恐怕也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