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司清算中如何成立清算组。
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后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虽然成立了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非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
(四)符合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但债权人未提出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公司被起诉会被冻结吗?
如果公司被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冻结保全证据。此时,如果公司想解冻账户,可以向法院提供与诉讼标的相当的抵押物,由人民法院判决注销保全。如果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公司没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冻结公司账号,公司也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直至公司债务全部清偿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