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注:满7年指缴纳社保时间累计大于或等于84个月,期间若有失业未缴纳社保的时间会扣除不算 】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此处社保与个税缴纳情况需要匹配】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注:如果没有中级职称或证书,可以补救,要求见激励条件第1,3,4条】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满足此条可不受基础条件中持证与参保年限的限制);
【注:“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指在沪工作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且具有个人证书】
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注:此处的远郊地区指临港新片区】
3、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基础条件第4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基础条件第4项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注:纳税额要求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聘用职工人数为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
(1)7年缩短为5年:在临港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申报资料提交时,在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并要书面承诺落户后继续在新片区工作2年以上)。
(2)7年缩短为3年: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申报资料提交时,在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并要书面承诺落户后继续在新片区工作2年以上)。
(3)免中级证书:在临港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注1:(1)和(3)所说的“各类人才”,指的是在新片区单位工作的人(单位要符合新片区产业导向和三地合一条件)】
【注2:(2)中所述的“核心人才”原则上是本科以上或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单位要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产业导向和三地合一条件)】
张江科学城:
(1)7年缩短为5年:张江科学城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符合缩短“居转户”年限要求的各类人才,应书面承诺落户后继续在科学城工作2年以上。
(2)7年缩短为3年:张江科学城重点产业的骨干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符合缩短居转户年限要求的各类人才,应书面承诺落户后继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2年以上。
【注1:此处的张江科学城是指小张江,不是张江资助示范区的大张江】
【注2:相比较临港新片区而言,张江工作人才无法享受“免中级证书”的优惠待遇】
科创人才:
科技产业类人才,自资料申报日往前推,近4年内累计36个月本人社保基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居转户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注:政策依据为《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政策有效期于2022年10月到期,是否延续还需要等待政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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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 |
7年 |
二、无中级职称(一般人才) 1、临港新片区人才:近4年累计36个月1倍社保; 2、非临港新片区人才:近4年累计36个月2倍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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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中级职称(创业人才),需满足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 或 (2)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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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片区工作的医生、教师 | 5年 |
5年 |
二、新片区工作的各类人才 | ||
三、张江科学城工作的各类人才 | ||
四、科创人才(3年3倍社保 ) | ||
一、临港新片区推荐单位核心人才 | 3年 |
3年 |
二、张江科技城重点产业骨干人才 | ||
一、紧缺人才: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
无限制,条件具备,随时可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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